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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06年9月8日
八月中旬,四O五队组织人事管理人员,由队人事科长李昌松同志带队对下属实体四O五医院、缔都饭店等单位的外聘人员用工管理按省局人教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及业务指导。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各实体一定要严格按国发(2006)5号文件要求,对其所用外聘人员严格按《劳动法》规定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特别提示对特殊工种合同中的补充条款要约定清楚,不能含糊。同时要求对所用外聘人员全部要为其办理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保险,特别提出对使用农民工单位要为其购买综合保险。通过此次检查,对规范下属单位外聘人员的用工管理,避免和减少用工纠纷,切实保障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及维护实体的经济利益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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